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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都享有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2:28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他们在小区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业主的主要权利:

专有部分的权利

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部分的权利

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重大事项决策权

对小区重大事项有共同决定的权利。

转让权利

在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时,一并转让其对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法律救济权

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决定。

管理权

有权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其他管理人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更换权

有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人或其他管理人依法予以更换。

监督权

有权对物业服务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询问,并请求物业服务人及时答复。

投诉权

有权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并请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

接受服务权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权

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知情权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专项维修资金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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