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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管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4:22:27    

林业局(林业和草原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生态保护和修复

负责县绿化办的工作,保护森林资源,预测预报、防控、检疫林木病虫害,保护野生动物,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资源管理

管理全县林草资源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征、占用林地、草原,管理全县木材市场,做好卫片执法疑似图斑的调查,承担县林长制办的日常工作,对护林员考核。

防火

负责林草防火的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火灾预防及早期扑救、林草火灾案的调查及文书处理等,夯实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

林业技术发展

组织推进造林工程、退耕还林、林下经济、林业科普宣传、技术推广等,做好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林业生产目标。

林权服务

负责全县林权改革,调处全县的林地流转和林权纠纷,承担规划编制林地的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并负责管理林业信息平台。

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造林绿化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湿地保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荒漠化防治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自然保护区管理

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林业改革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森林防火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林业行政执法

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经济调节政策

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综上所述,林业局(林业和草原局)的职责涵盖了生态保护、资源管理、防火、科技发展、林权服务、监督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改革、森林防火、行政执法、科技教育以及经济调节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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