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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办低保找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3:33:43    

农村办低保需要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受理

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果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可以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或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材料审查与上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与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

公示与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

建议:

申请农村低保时,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村委会或社区,了解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以便更顺利地完成申请。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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