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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回应“文言文风格裁判文书被点赞”:文书合理合规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5 16:15:00    

近日,北京高院法官周波的文言文风格裁判文书引发网友点赞,不少网友感叹“第一次见到文言文风格的判决,感觉是个内心情感很丰盈的法官”。

裁判文书原文。图/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截图

同时,也有部分网友提出疑问:“如果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能看懂吗?”“裁判文书要求简洁,这符合要求吗?”

6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周波法官的文言文裁判文书是合理合规的。”

九派新闻注意到,该份裁判文书获得了2023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文书中引用了《礼记·曲礼》《管子·戒》的语句,后文还用简洁的现代用语,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文言文中蕴含的中华传统美德和孝道思想进行了阐述与解释。

这份裁判文书获得了2023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图/北京高院公众号

据现代快报,这份文书的基本案情是赠与人去世后,孙女起诉祖母,要求过户赠与房产,法院判决不予支持。在文书说理部分,承办人引经据典,“《礼记·曲礼》有云:‘百年曰期,颐。’意思是说,人至百岁,饮食、居住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子孙晚辈照养,故‘百岁’又有‘期颐’之称。”“《管子·戒》曰:‘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本案各方当事人生活条件并不窘迫,如果各方均能念及故去亲人,怀旧情而弃前嫌,顾大义而舍小利,则桑榆非晚、颐养有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点评道,就文书表达而言,本案再审判决既严格遵循了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规范要求,又充分体现出承办法官深厚的文学功底。在引经据典的同时,又对相关内容作出浅显易懂的解释,使读者看起来既信服又明白,使整篇判决文采斐然。

承办法官周波表示,民事案件既然来自“钱粮户婚”,便注定与“人情世故”牵扯不断。要通过法院的裁判化解矛盾纠纷,就必须注重裁判文书的说理。既要有法律规则的充分阐释,更要有道德伦理的条分缕析。要充分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符合时代要求的内容,有效融入裁判文书说理。

九派新闻记者 辜子旋

编辑 王佳箐 任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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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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