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自然法是古罗马法律中的一种法律观念,它认为在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之上存在一种普遍的、内在的正义,即自然理性。当制定法的内容与这种自然正义相冲突时,人们可以不再遵守该制定法。自然法被视为评价人的行为的最高标准,是人类内心深处的良知。罗马自然法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特别是赫拉克利特、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