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正诉宝洁“飘柔”字体著作权诉讼案件中, 宝洁最终胜诉。具体案件进展如下: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7月5日驳回了方正电子的诉讼请求,认定宝洁公司在其洗发水等产品上使用方正倩体字库中“飘柔”二字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获得了方正公司的默示许可。二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