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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有哪些政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38:17    

关于慢性病的相关政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

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

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慢性病补助标准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二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

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每人每年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特殊病种报销

可以办理特殊病种(如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可以享受大病统筹报销。

农村慢性病补助政策

纳入新农合补偿的慢性病病种由2013年的23种增加到36种。

新增病种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及高血压3种并发症、糖尿病3种并发症、肺心病、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强直性脊柱炎、支气管哮喘、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共计13种。

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将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各病种封顶线在2013年基础上作适当上调。

将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除外)、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三类重大慢性病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封顶线为50000元。

门诊慢特病政策

报销比例更高,封顶线也相对较高。

可以开具“长处方”,一般可以一次拿4周的药,最长能拿12周的药量。

报销时与普通门诊和住院报销一起使用,但不能重复使用。

结算方式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

参保单位和个人医疗保险欠费或参保人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

国家层面政策

争取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

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并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慢性病的长期管理。建议患者和参保人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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