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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楚商,湖北“15条”喊你回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8 12:03:00    
▲ 邹幼勤 摄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进楚商回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5〕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推进楚商回乡工作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5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楚商回乡工作行动方案



为大规模推进以乡情为纽带的楚商回乡,共同推动“支点建设”实现整体提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乡情纽带,广泛发动境内外楚商回乡投资兴业,促进楚商产业回归、资本回流、项目回投、总部回迁、人才回乡,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全省每年新增楚商回乡投资额亿元以上的注册企业1800家以上,各市(州)楚商回乡项目签约数每年增长10%以上、开工项目投资额每年增长8%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分级分类建立楚商数据库


1.建立楚商信息库。省级统一建立楚商信息库,各市(州)摸排汇集湖北籍企业家、知名企业湖北籍高管等楚商信息和返乡投资项目,以及全球范围内湖北籍侨商侨领、商协会会长、港澳台知名企业家信息,实现上下连通、数据共享。健全省级和市(州)、县(市、区)分级联系机制,精准掌握楚商投资意向,做好一对一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数据局、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省政府港澳办〉、省委台办、省侨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建立楚才名录库。省级统一建立楚才名录库,各市(州)、各单位梳理在湖北生活、学习或工作过的“两院院士”“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和项目信息,摸排收集各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信息,与楚商信息库共享数据和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数据局、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教育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建立校友资源库。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部属高校充分发挥校友会作用,梳理校友楚商信息。各市(州)挖掘本地省属高校和中学校友楚商资源,采集企业和投资意愿等信息。省级统一建立校友资源库,与楚商信息库、楚才名录库实现数据和服务互通互享。(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数据局,省内有关高校,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4.建立上市企业库。建立楚商上市公司信息库,收集境内外楚商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信息,面向上市公司开展精准招商,引导回乡开展并购重组。推荐优质楚商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计划,加强全程跟踪辅导服务。上市企业库与楚商信息库、楚才名录库、校友资源库互联互通,共同组成楚商数据库。(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数据局、省商务厅、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证监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健全楚商沟通联络渠道


5.强化驻外办事处招商职能。发挥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作用,整合驻地楚商及商协会资源,常态化开展楚商回乡招商工作。依托驻外办事处打造“楚商之家”,设立楚商贡献荣誉墙和楚商优品推荐库,提升在外楚商凝聚力。积极举办楚商回乡专题活动,打造在外楚商信息交流平台。主动对接楚商回乡发展诉求,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努力营造在外楚商有困难和投资诉求找办事处的氛围。(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6.用好境内外商协会招商网络。依托异地湖北商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设立楚商回乡境内招商联络站,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依托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商协会组织,在欧洲、北美、日韩、东盟等重点国家和地区,搭建全球联系网络。各市(州)要与境内外商协会建立联系,宣传湖北投资环境,引导会员企业回乡投资兴业。(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侨联、省委外办〈省政府港澳办〉、省委台办、省贸促会、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提升楚商对接平台影响力


7.高标准打造全球楚商大会。持续办好楚商大会,宣传推介优秀楚商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实行常态化沟通交流、项目对接和撮合服务,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使其成为在全球范围内汇聚楚商力量、弘扬楚商精神、传承楚商文化、叫响楚商品牌的标志性活动。常设楚商大会秘书处,固定人员和办公场所,推进楚商大会日常工作。(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委外办〈省政府港澳办〉、省委台办、省贸促会、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8.办好楚商特色主题活动。用好“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汉交会、华创会、世界大健康博览会等品牌活动平台,嵌入式举办楚商回乡专题对接活动,打造楚商回乡招商品牌矩阵。各高校用好校友会平台,积极举办“楚商回乡校友回归”主题活动。各市(州)以“楚商回乡共建支点”为主题,每月举办招商、招才专场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统战部、省侨联、省工商联、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服务楚商回乡项目落地见效


9.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线上打造“楚商回乡”数字招商平台,多角度展现湖北“51020”产业发展布局、重点项目信息等,提供投资信息、涉企政策等“一站式”匹配查询。线下分级设立“楚商回乡”服务站和“项目秘书”,主动对接有回乡意向的楚商,开展“一对一”帮办代办,为楚商回乡落户提供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数据局、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0.做好返乡项目精准对接。各市(州)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开展项目谋划,编制发布产业链招商项目指南,精准匹配楚商投资需求。挖掘特色产业场景,梳理存量招商资源,探索开展应用场景招商、要素储备招商。依托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国际合作产业园等园区,搭建一批楚商回乡落地平台,为项目落地提供精准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1.开展分级分类精准服务。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大走访活动,由各级领导带队,走访代表性楚商企业,上门服务楚商回乡。各市(州)要建立重大项目统筹协作机制,各级领导定期研究推进重点楚商项目,各部门加强工作协同,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项目投诉机制,主动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营造诚信政务环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2.创新政府引导政策。健全完善金融服务措施,更好满足楚商回乡企业高质量发展融资需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部门资金,向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楚商回乡创新创业项目倾斜,强化楚商回乡过程中的用地、用工、用能等要素保障。各市(州)制定激励政策,整合招商引资、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系列政策,有力有效激励楚商回乡投资。(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营造楚商回乡浓厚氛围


13.强化乡情感召。调动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抢抓春节、清明、中秋等楚商返乡关键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座谈会、茶话会及栽植思乡林等形式,系牢乡情纽带,激发楚商建设家乡热情。(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侨联、省工商联;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4.强化宣传引导。支持楚商联合会等有影响力机构开展优秀楚商评选,持续扩大楚商海内外影响力。在省级官网开辟“楚商回乡共建支点”专栏,加强对优秀企业家、人才和校友先进事迹、典型项目以及商协会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侨联、省工商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5.强化激励导向。支持各地选聘包括异地湖北商会会长、湖北籍企业家、湖北籍高管等在内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的知名人士作为“招商大使”,鼓励、支持楚商利用其人脉资源、合作伙伴、关联企业,积极牵线搭桥,提供招商信息,撮合招商项目。各市(州)要加强楚商回乡工作信息收集,对楚商在当地及回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楚商投资基本信息台账。省级层面定期总结楚商回乡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保障


按照“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分类相结合”的原则,在省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省商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楚商回乡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在楚商回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本地楚商回乡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务实推进。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尊重、参与、支持楚商回乡的浓厚氛围。


附件:推进楚商回乡工作任务清单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出品:中共硚口区委宣传部 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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